(三)体检与考察(政审)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2.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因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在招聘各环节中,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切勿变更报名登记的电话号码。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补充材料、递补、复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4.考察(政审)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其录用资格。
公示和录用
1.从考试、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张家港市人才网和张家港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本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选岗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或不服从选岗工作安排的,取消录用资格。
3.报考者一旦被录用,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或签约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4.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包含培训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http://m.sdsgwy.com/
5.录用人员相关待遇参照市同类公益岗位(编外)人员标准执行。
本公告由张家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58150772。
张家港市教育局
2022年6月20日
江苏苏州张家港市教育系统2022年招聘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岗位表
附件2
报名表
报名岗位: 岗位代码: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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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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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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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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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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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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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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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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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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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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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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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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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情况 |
姓名 |
关系 |
现工作单位、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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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 工作 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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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获 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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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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