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和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统一进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和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要求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区教育局按照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且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录用过程。本次招聘拟录用人员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相关手续并于9月1日前入职,因拟录用人员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完成相关手续影响入职的,将取消录用资格。如违约不按期报到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办教师。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录用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高明区教育局研究决定。
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区教育局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办理报批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区教育局将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
聘用和待遇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择优聘用并按所聘岗位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脱编手续。
2.被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拟聘用人员,不能再参加2022年高明区公办学校其他批次的公开招聘,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进入体检及之后环节的拟聘用人员,如因个人原因自行放弃的,5年内不得再参加高明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考试。
3.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安排,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下辖相关学校工作,拟聘人员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凡擅自违约的,按相关约定条款处理。
4.本次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和考核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区2022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57—88282322、88282392。m.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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