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与考察
依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招聘岗位从高到低排序(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体检对象时,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仍出现并列时,按照面试时去掉的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确定;仍出现并列时,再加试一场)。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采取个别座谈、实地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体检、考察环节形成的空缺名额,按总成绩顺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在聘期内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在村(社区)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含1年试用期),聘用后先在乡镇(街道)培养锻炼半年,半年后到村(社区)工作。服务期内不得通过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村(社区)工作岗位。服务期限内违约的,按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公示与聘用环节提出放弃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咨询与监督
公开招聘期间,相关信息将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发布,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网上发布内容。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区委组织部 0356-2025530
区 委 编 办 0356-2060635
监督电话:区 人 社 局 0356-2286562
考务咨询:区 人 社 局 0356-2286509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m.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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