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到指定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原指定综合医院复检,复检费用考生自理。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含2020年、2021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居)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社区、村(居)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并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材料进行复审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生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形成的空缺名额, 根据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由领导组办公室审核,报领导组研究同意后,在原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uanping.gov.cn/)、原平市第一人民医院(http://www.yphospital.cn/)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招聘岗位、招聘数量、专业要求、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学历(学位)、综合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
医疗集团大林乡等乡镇卫生院(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由考生按岗位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自主选择确定具体聘用单位。
通过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报原平市人社局审核盖章。招聘单位法人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服务期5年,服务期内不得借调、调动。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并协商同意调出,否则,不予聘用。
咨询电话:
0350-8394649原平市医疗集团人事科
监督电话:
0350-8223084 原平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0350-8223800 原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8835051633 原平市纪检监察委第三派驻纪检监查组
0350-3333625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m.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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