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核总成绩计算。
1.A类岗位
未组织笔试的: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组织笔试的: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 +综合面试成绩×50%
2. B类岗位
未组织笔试的: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50% +综合面试成绩×50%
组织笔试的: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30% +综合面试成绩×30%
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若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公示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岗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查”原则,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要求,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进行递补。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由潼南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及其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及人岗相适度研究后明确意见。需递补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或不低于同一面试小组中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
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www.cqtn.gov.cn/bm/qrlsbj/)公示公告栏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人员(附件1岗位)一经聘用,须在潼南区服务5年以上(本单位服务3年以上)。所聘人员参加规范化培训、脱岗进行学历教育的时间不计入最低服务期内。聘用人员在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时,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其他
(一)本公告由重庆市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咨询附件1所报考的单位或部门联系人及电话。
(二)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44558307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http://m.sdsgwy.com/
重庆潼南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2022年三季度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3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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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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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专业) |
XX大学 通讯工程 |
学 历 (学位) |
大学本科 (工学学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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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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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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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 案 存放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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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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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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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工作(学习)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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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
工作单位 |
具体从事工作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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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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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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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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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承 诺 |
本人系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20XX年X月入职在编,现参加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2022年三季度考核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考试,将按照招聘公告规定严格执行流程要求。现承诺如下: (一)未处于试用期(含任职试用期)和最低服务期限内;(二)已认真阅读并理解本次招聘公告(简章),对所提供应聘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愿意承担因不实带来的负面后果。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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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权 管 理 单 位 意 见 |
该同志未处于最低服务期限内,我单位将配合做好拟聘用考察、人事档案审查及其他相关手续办理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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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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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