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由隰县教育科技局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组织实施。
1.参加体检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3个工作日内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内容包括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法纪观念、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等。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在体检、考察等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次递补。
(四)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隰县人民政府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聘前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五)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拟聘用人员经隰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审核同意后,报县编委会予以研究,通过后由县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个人档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各1份备案。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注意事项
(一)整个招聘过程的具体事宜均在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xxx.gov.cn/)进行公告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二)考生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要确保畅通,及时接听,否则责任自负。
(三)报名表、准考证自行下载打印后,考生应妥善保管,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均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觉,切勿上当受骗。http://m.sdsgwy.com/
联系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咨询隰县教育科技局
联系电话:0357—7321610
电话接听时间为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 附件2 | |||||||
|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 |||||||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 身份证号 | 准考证号 | ||||||
| 学 历 | 毕业时间 | 毕业院校 | |||||
| 报考单位 | 报考岗位 | ||||||
| 服务基层项 目 | |||||||
| 服 务 地 | |||||||
| 服务时间 | 服务期限 | ||||||
| 服 务 地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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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派出单位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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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应提供合格证,暂时未发放合格证的,可以先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 2.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提供退伍证和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3.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提供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及考核合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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隰县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