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城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招聘50名人员

发布时间: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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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在规定时间内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由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出具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及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报同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不计算服务年限)。

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网—专题专栏—卫健专栏首页通知公告栏公布。

其他

1.本次招聘有关重大事项均在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网—专题专栏—卫健专栏首页通知公告栏公布,应聘人员须及时查看,因

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在本次公开招聘的过程中,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新冠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

4.应聘人员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如更换手机号码请及时致电招聘咨询电话更新登记。

5.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内容有疑问的,请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附件2)。

6.本简章由济南市历城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事业编制:0531-88161246、0531-88115000,人员控制总量:0531-88114104(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m.sdsgwy.com

济南市历城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招聘人员岗位表(事业编制)
 
济南市历城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招聘人员岗位表(控制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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