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综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璧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公示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璧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岗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由璧山区委组织部、璧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是否递补。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做一次性递补,且递补人员的综合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或不低于同一面试小组中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按照体检人选确定规则进行。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招考录用栏目(http://www.bishan.gov.cn/)公布。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和璧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需在聘用文件下发后,按通知要求到璧山区人力社保局、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报到和备案,逾期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所有人员,须在璧山区工作5年以上,其中,在招聘单位服务2年以上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其他
1.本公告由璧山区委组织部、璧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中的联系电话咨询所报考的单位或部门。
2.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流程、考试等环节咨询电话:023-41412132;m.sdsgwy.com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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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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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专业) |
XX大学 通讯工程 |
学 历 (学位) |
大学本科 (工学学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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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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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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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 案 存放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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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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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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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工作(学习)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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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
工作单位 |
具体从事工作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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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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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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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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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承 诺 |
本人系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20XX年X月入职在编,现应聘 2022年 (单位)考核招聘岗位,将按照招聘公告规定严格执行流程要求。现承诺如下: (一)未处于试用期和最低服务期限内;(二)已认真阅读并理解本次招聘公告(简章),对所提供应聘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愿意承担因不实带来的负面后果。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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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权 管 理 单 位 意 见 |
该同志未处于最低服务期限内,我单位将配合做好拟聘用考察、人事档案审查及其他相关手续办理。
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 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 所在单位盖章: 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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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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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