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人选确定
进入体检阶段的报考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向低分排列顺序,按与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因考试总成绩并列拟进入体检人选超出招聘人数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方式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阶段报考人员名单与考试总成绩一同公布。
2.组织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报考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安排复检。
3.考察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1.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2.将拟聘用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由旗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
(八)报到及岗前培训
经公示期满确定聘用的报考人员,依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报考岗位类别,将其分派到相应的招聘单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招聘单位报到,不按期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报到后由旗教育局组织进行统一的岗前培训。
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参照我旗事业单位13级工资标准执行,办理社会保险(“五险”)和住房公积金。
日常管理
(一)用人单位与聘用教师签订编制外教师聘用合同,聘期为3年(含试用期1年),根据工作岗位需要,经续聘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可续聘,每3年续聘1次。续聘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与聘用教师不再续签编制外教师聘用合同。
(二)所聘教师的年度考核工作由人社局负责,考核结果在教育局备案,并作为所聘教师奖惩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在合同期内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及编制外教师聘用合同约定事项,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编制外教师聘用合同关系。
其它
(一)认真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本次招聘考试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5),并签订《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如有违反或有不实承诺,由报考人员承担相应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四)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六)本次招聘工作由旗纪委监委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http://m.sdsgwy.com/
咨询电话:
0479—3222925(东乌旗人社局)
0479—3221867(东乌旗教育局)
监督电话:
0479—3229595(旗纪委监委信访室)
东乌旗公开招聘编外聘用
制幼儿园小学教学工作人
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9日
内蒙古锡林郭勒东乌旗招聘编外聘用制幼儿园、小学教学工作人员岗位表
| 附件2 | ||||||
| 报名登记表 | ||||||
|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 | ||||||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照片 | |||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婚姻状况 | ||||
| 健康状况 | 身份证号码 | |||||
| 现户籍所在地 | 高考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 毕业时间 | ||||
| 学历 | 学位 | |||||
| 毕业院校 | ||||||
| 取得何种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 取得的职称及等级 | |||||
| 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
| 学习经历(就读高中、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 | ||||||
| 工作经历(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和未就业经历(待业),标注是否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 ||||||
| 应聘人 郑重承诺 |
以上情况及提供的报名材料均属真实,若有隐瞒、虚报、欺骗、作假等行为,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 应聘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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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意见 | 审核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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