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
(一)参加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组织加试笔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二)体检在区招聘办指定的区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体检结论后,区招聘办将给予体检不合格人员申请复查一次的机会(需当日作出结论的体检项目除外),并以复查结果作为最终结论。
(三)其他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四)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计划在该职位体能测评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实施。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再次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职位空缺,从该职位体能测评合格且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公示
根据考察政审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shuicheng.gov.cn)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岗位安排和薪酬待遇
(一)拟聘用的专职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统一安排到六盘水市水城区各乡(镇、街道)一线工作,同一职位人员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安排工作岗位。聘用的专职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用人部门负责实施考核。
(二)薪酬参照我区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管理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聘期内薪酬全额纳入财政预算。按企业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不享受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年终目标考核奖。
疫情防控要求
报考人员请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五版)》(附件3),做好相应的准备,确保顺利参加本次考试。如在考试前贵州省、六盘水市疫情防控政策或人事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发生调整,考生须自觉服从最新疫情防控安排。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858-8733061
举报监督电话: 0858-8935678m.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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