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和考核
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且不安排报考者在闽侯县属医疗卫生单位进行体检。
1、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2、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或直接面试成绩或加试的医学技能测试成绩(笔试、面试、医学技能测试成绩须在合格线以上)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闽侯县卫健局组织对通过考试的拟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
公示和聘用
1、拟聘人选从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网站公示。拟聘人选经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报考一类编外卫技人员的聘用后人事档案存放在闽侯县卫健局,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合同登记手续,服务期不低于5年(规培时间和半年及以上的进修不计入服务期)。闽侯县卫健系统编外人员考聘至编内的,其服务期按新招聘编内人员计算。
3、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奖惩措施
1、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时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顺延报名时间,延长报名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情况特殊的,经县医管委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并在报名结束后及时予以公告。
2、招聘到的一类编外人员在聘用合同存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编内人员执行;取得职称的人员竞聘后享受相应的职称工资待遇。
3、招聘到的一类编外人员最低服务期五年(规培时间和半年及以上的进修不计入服务期),服务期未满离职的,须赔偿服务期剩余年限每年1万元标准的违约赔偿金,服务期间参加半年及以上进修的对象还须退还进修期间发放的工资福利等经费。一类编外人员不作为《闽侯县关于引进卫技人才的实施意见》(侯卫人〔2020〕20号)的奖励对象。
4、招聘到的一类编外人员:医学类人员5年内未通过国家执业医师(含助理)考试、护理类人员3年内未取得护士资格证、医技类和药剂类人员3年内未取得初级职称的,用人单位应与其解除聘用合同,规培半年及以上进修期间发放的工资福利等费用予以追回。
咨询和监督
福州卫生人才网(www.fzwsrc.com)、闽侯县政府网(www.minhou.gov.cn)是发布招考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或通过电话咨询,同时应确保手机畅通方便用人单位联系。招聘工作有关问题,请与闽侯县卫生健康局人事宣教科0591-62099890联系。http://m.sdsgwy.com/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本公告由闽侯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闽侯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16日
闽侯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