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录
1.根据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招聘。
2.通知拟招聘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以三甲医院体检报告为据,费用自理。
3.政审。以应聘人员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为据。
4.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行政审和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排名顺序递补。
公示和确定招录对象
根据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等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招聘对象。
聘用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对其考核,对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薪资待遇
岗位月薪约6300元(含应发工资5000元及单位缴纳的五险)。满一年后,根据考核结果上调工资待遇,考核优良上涨10%,考核合格上涨5%。
离职
双方签订用人协议后,被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的,应履行以下程序:
1.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申请(试用期需提前3日)。
2.未履行相应手续自行离职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自治区有关规定和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追究责任。
注意事项
1.此次招聘由市政府办公室组织,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工作,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
2.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注意接听接收电话、邮件等信息通知。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
3.应聘人员必须对自己应聘时提供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对弄虚作假、刻意隐瞒或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或成绩;已经聘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http://m.sdsgwy.com/
4.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市政府办公室负责。
联系人:郭伟18143209883
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2日
日喀则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