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或复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名额依次递补。
考察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参加考察的人员须同时提供个人银行征信报告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证明。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名额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的人员考察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和聘用
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3.所有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不得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同时须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每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觉遵守防控政策规定,否则,取消相关资格。对不服从管理的,除取消报考人员相关资格外,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2022年环县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和非公经济组织党务专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报名系统技术服务电话:400-088-0028(工作日9:00—12:00,13:30—18:00)m.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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