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对象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五)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禅城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公示。
(六)正式聘用
区教育局对拟聘用人员报考资料、考察情况、档案情况等审核通过后,报区委组织部审批,办理接收手续。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聘用后的试用考察
对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薪酬待遇
(一)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相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由区财政统发。
(二)符合《禅城区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认定(评定)及管理办法》的,按文件规定给予扶持。
其他规定
(一)凡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情形的,不能报考。
(二)进入体检及之后环节的拟聘用人员,如自行放弃聘用的,三年内不得再参加禅城区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并按不诚信报考记录在案。
(三)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工作人员和考生需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另行公布。因疫情影响等实际情况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方式、时间等进行调整的,禅城区教育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在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相关信息,请考生实时留意。
(四)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认定与处理并追究责任。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http://m.sdsgwy.com/
(六)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757-88017223,监督投诉电话:0757-82063912。咨询电话:0757-82341110。招聘期间接听电话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本公告解释权归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
2022年12月14日
佛山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