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综合素质测评。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综合素质测评。组织心理素质测评作为测评成绩参考。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心理测评结果,统筹考虑本岗位报名人员情况,综合研究确定考察人选。
(五)考察。新区组成考察组,到人选单位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根据考察情况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
(七)公示。对体检合格的拟选聘人员,在中国雄安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
(八)试用与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试用6个月。试用期内,拟选调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返回原单位工作。
政策待遇
根据选聘人员情况,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含雄安新区行政助理)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其他人员与新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新型事业单位人员管理。
其他事宜
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以上时间安排如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调整的,另行通知。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说明。
本次公开选聘不收取费用,欢迎有志参与雄安新区建设发展的干部人才踊跃报名!感谢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对雄安新区人才引进工作的大力支持。http://m.sdsgwy.com/
河北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党群工作部
2022年12月17日
雄安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