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考察
每个岗位按照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北京市民政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考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聘用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注意事项
(一)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所有岗位均不进行调剂。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考生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相关安排及通知、公告将在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北京市民政局网站上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资格复审后,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岗位,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拟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为1: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当天本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的考生的平均分或以上,低于平均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如同一岗位有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
监督电话:010-65868811转人事处(工作日9:00-18:00)
招聘系统技术支持咨询电话:17611102902,65395987。
招聘系统技术支持咨询QQ:2324281134。m.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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