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预录协议及公告
1.签订协议对象。与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面试现场签订预录协议。
2.公告拟录用名单。按面试批次、面试成绩及招聘名额确定拟录用名单。即:首先录用第一批次面试考生,其次录用后续批次面试考生;同一批次面试考生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及学科招聘名额确定拟录用考生名单。
3.公告时间及方式。拟录用考生名单在有关内部微信群予以告知。
聘用和管理
1.体检。组织拟录用考生参加体检。参加体检对象须于体检当日上午8:00前到宁都县教科体局人事股领取体检表,统一前往体检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
2.公示。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考生,及时在宁都县政务网和“宁都教育”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
3.办理正式录聘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考生,须于2023年7月20日前向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毕业生档案,办理正式录聘手续。2023年9月1日起到岗工作,最低服务年限5年。正式录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纳入编制管理。
缺额递补办法
因逾期未体检、体检不合格、已签订预录协议人员放弃录聘资格、取消录用资格等情况而出现的缺额,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根据面试批次和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人才保障激励政策
根据《中共宁都县委办公室、宁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名硕博进宁都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办发〔2018〕5号)、《宁都县人才住房建设实施意见》(宁府办字〔2018〕28号)精神执行。如出台新的人才待遇政策,则按新政策落实待遇。
其它
1.本方案由宁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负责解释。
2.联系电话:13767720698(邱)、13870737050(曾)。m.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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