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引进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料,严格把关,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由引进单位负责通知考生本人,按规定参加考试、考核。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考核
各引进单位自行制定考试考核方案(考试考核形式由各引进单位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笔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各引进单位考试考核方案须报天门市卫健委核准备案,考试考核工作由引进单位具体实施,天门市卫健委参与监督和指导。
(四)体检
根据引进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天门市卫健委确定体检医院,各引进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五)考察
体检合格后,由引进单位统一组织考察,被考察对象要积极配合,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实的情形,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主管部门及各引才单位对拟聘人员资格审查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各引才单位将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资料报天门市卫健委审核,审核无误后,由天门市卫健委统一对审核通过人员,在天门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天门市卫健委将聘用意见报天门市人社局备案,并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入编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5年。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7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除享受医疗卫生单位的各项待遇外,还可根据不同的人才类别享受天门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四、其他事项
本通告适用于本次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由天门市卫健委负责解释。
天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