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岗位管理及待遇
1.录用人员与子公司居佳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居佳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制度及幼教中心薪酬体系执行福利、薪酬待遇。薪酬待遇详情请直接咨询应聘联系人。
2.录用人员进入岗位前必须进行入职培训,入职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3.录用人员初次签订4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均为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4.试用过程中,如发现伪造学历等相关证书、隐瞒工作经历、隐瞒违纪事实等行为,一经查证,取消录用资格,金昌居佳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直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5.劳动合同履行期满,根据录用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及综合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订劳动合同。
6.公司依法为录用人员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
7.严格执行法定工作休息制度,享有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护理假等规定假期。
8.享受免费健康体检、全员餐补、采暖补贴、水电补贴、节日福利、生日福利及劳动保护。
本次招聘相关事宜由金川集团子公司居佳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冯经理:0935-8816783152141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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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举报电话:居佳公司纪委、工会0935-88289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