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由我院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在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gyxxh.tj.gov.cn)、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网站(http://tjiiti.org.cn)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考序号、毕业院校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办理聘用及备案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进行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程序。
因不可抗力因素,出现需要对公开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情况,会在发布招聘方案的网站发布调整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28229696-8051(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监督电话:28229696-8234;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 022-28013570 022-28014067
(咨询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m.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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