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招聘单位留存报名材料的复印资料或扫描件,原件核验后退还本人。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凡具有不得应聘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审核通过后,招聘单位于2023年3月11日前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通知为准。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超过规定时间未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以面谈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面谈考察现场设5名考官,根据上述要素对应聘者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当天宣布。
面试由合浦县科学技术局按程序组织实施,按照同一岗位应聘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根据实际招聘岗位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合浦县科学技术局负责组织实施,于3月15日前完成。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按程序开展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
(六)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
应聘人员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人事关系的,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解除。
四、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为临时聘用人员,不办理编制手续。
(二)工资经费标准
薪酬待遇按《合浦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合办发〔2021〕12号)标准执行。专业技术岗月收入3300元、普通辅助岗月收入2800元(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在内),工资经费标准根据合浦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财政状况,进行动态调整。
五、注意事项
(一)有关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可登陆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可电话咨询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联系电话:0779-7284596。
(二)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凡多次通知无应答或因个人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参加面试、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须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提交材料虚假,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合浦县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