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采取先笔试后面试形式,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或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高级职称的免笔试。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1.局属及镇街事业单位人员
1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不提供或推荐任何考试参考用书。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4)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 分,笔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by.gov.cn/)上查询。
(5)注意事项: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并取消考试资格。
1.2 面试
(1)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按1:5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可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根据特定职位的胜任特征要求,遵循固定的程序,采用专门的题库、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通过考官小组与应考者面对面的言语交流等方式,评价应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才测评方法。结构化面试是指面试的内容、形式、程序、评分标准及结果的合成与分析等构成要素,按统一制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的面试。)方式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其中免笔试考生按10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当场书面通知报考者。
1.3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的应试人员方可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
2.
2.1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不提供或推荐任何考试参考用书。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4)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 分,笔试成绩按30%计入综合成绩。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by.gov.cn/)上查询。
(5)注意事项: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并取消考试资格。
2.2 面试
(1)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按1:5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可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免笔试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说课/试教+问答)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其中免笔试考生按10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当场书面通知报考者。
2.3 综合成绩
按照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其中免笔试考生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
(四)签订三方协议(2023年3月下旬)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暂未取得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的考生,面试次日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具体另行通知),并约定体检考察等事项;已取得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的可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不能按招聘岗位确定体检对象的,先按《岗位表》优先条件排名先后;如条件仍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及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形,则由招聘单位增加一次面试,并按此次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因考生个人原因,在面试结束后指定时间内未完成体检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机会,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用人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历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公示及聘用
1.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工资待遇,相关标准按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2023年毕业生如未在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过程中如遇到部分单位实施机构改革发生的招聘岗位变更,由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五、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此次考试组织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区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将由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有关招聘工作的时间安排,可由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出适当调整,如有调整,有关通知将及时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和岗位表等信息;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考生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本公告由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5912640.(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节假日除外);举报或投诉电话:020-35912663.
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日
白云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