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遇进入体检环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低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仍并列并超出计划招聘名额的,对并列者进行加试。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要求在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和组织人事处网站公布。如出现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学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并提出聘用意见,考察同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六)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社厅审核同意后,在省人社厅网站及学校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方式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待遇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3.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取得应聘资格,或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严肃事业单位进人纪律的通知》《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1-67875012 学校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
0371-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1-67875015(学校纪检监察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