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论为合格或不宜聘用为事业人员,应在考察期内做出。考察结论仅作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可在相应职位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公示及聘用
考察结果为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淳安教育信息网或各招聘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考生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该招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拟聘用人员被正式聘用后,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上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且均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以及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不能在2023年7月31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报考所需学历学位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其他
(一)信息查询
本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均在各招聘单位网站或公众号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询。
1.浙江省淳安中学公众号:浙江省淳安中学
2.浙江省淳安县第二中学公众号:淳安二中
3.浙江省淳安县汾口中学公众号:汾口中学
4.浙江省淳安县威坪中学公众号:威中之窗
(二)联系方式
1.浙江省淳安中学
联系人:童老师(15968183638)
联系电话:0571-64880866
学校地址: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开发路299号
电子邮箱:zjscazx@163.com
2.浙江省淳安县第二中学
联系人:卢老师(15957194997)
联系电话:0571—64816674
学校地址: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排岭南路86号
电子邮箱:lauper_lu@163.com
3.浙江省淳安县汾口中学
联系人:余老师(13575758993)
联系电话:0571-64853905
学校地址:浙江省淳安县汾口镇产业示范园校前路
电子邮箱:fkzx193902@163.com
4.浙江省淳安县威坪中学
联系人:方老师(13968119885)
联系电话:057164897713
学校地址:浙江省淳安县威坪镇东方小区20号
电子邮箱:fzm9885@163.comm.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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