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岗位分别排序,即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岗位招聘人数5倍的人员进入面试。若某岗位有考生主动放弃面试机会,则按该岗位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考生在面试开始前24小时内放弃,可以不再递补);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低于1:5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以适当形式通知考生,未进入面试考生不再另行通知。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特点可在面试阶段增设专业考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分数7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
四、考察体检及公示录用
笔试、面试和专业考试成绩按各单位面试方案确定的权重计算得出总成绩。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总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1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参加体检和考察的考生如有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可以按总成绩依次递补。总成绩同分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未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的考生一般不再另行通知。
综合考虑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生态环境部招聘网站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办理落户等相关手续。
五、有关提示
请考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咨询岗位资格条件等问题,可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网上报名系统等问题,可与有关技术人员联系(010-82205705)。
上述招聘工作安排如有调整,以生态环境部招聘网站(hrr.mee.gov.cn)最新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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