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引进岗位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若专业测试成绩相同,按学历高者、省级优秀毕业生、专项大赛获省级以上奖励、连续三年获得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中共党员同等条件下依次优先。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由明光市委人才办、明光市教育体育局、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明光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由明光市委人才办、明光市教育体育局、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察核实报考者报名资格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考察后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相同岗位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学历高者、省级优秀毕业生、专项大赛获省级以上奖励、连续三年获得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中共党员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
领导小组将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在网站上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报批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选岗和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考人员,在明光市纪委监委监督下,分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择岗位(在报考相同岗位人员中,报考明光市第二中学和明光市第三中学组别,须进行选岗,按专业测试成绩、学历高者、省级优秀毕业生、专项大赛获省级以上奖励、连续三年获得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中共党员依次选岗)。不按时参加选岗者,视作自动放弃。选岗时间和地点在明光市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公示结束后3日内,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所有拟聘用人员签订履约协议书并缴纳3000元履约保证金(原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免交)。拟聘人员须在2023年8月15日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不退履约保证金。按时报到之后退还履约保证金,兑现其他待遇。
引进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不按公告和合同约定履行的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引进人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核销编制。
(九)待遇
聘用期间,按政策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及其他津补贴。本次引进的人才,报到时给予一次性安置费(博士生50000元,硕士生30000元,本科生10000元)。在明光购房前,学校解决住宿问题。随迁配偶,优先推荐就业岗位,属公务员或事业编制的,可对口安排工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尊重其意愿,由明光市教育体育局安排到相关公办学校就读。
六、纪律与监督
1.公开引进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明光市纪检监察举报中心电话:0550-8133806;
明光市教育体育局举报电话:0550-8158442。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明光市委人才办、明光市教育体育局、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0-8153630,0550-8032039
中共明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