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考核
本次考试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考试考核(面试)时间:2023年3月24日(9:00—17:30)
2.考试考核(面试)地点:禄丰市中医医院后勤保障楼二楼
3.考试考核(面试)方式:本次招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均可进入面试。面试由禄丰市卫生健康局牵头组织招聘单位组成2个考评组(每个考评组由7名评委组成),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每位考生面试内容临时抽取,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考生面试结束后,由7名评委依据考生面试表现分别评定面试成绩,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剩下5名评委的平均分即是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设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线70分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4.面试测评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知识储备和知识结构、求职动机、应聘岗位必需的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自我认知能力和仪容仪表等。
5.面试成绩公示: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天分别在面试地点、招聘单位公示栏及禄丰市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签订就业协议
公示期满后由招聘单位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照《岗位信息表》计划招聘数等额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成绩合格相关证明等报考岗位所需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禄丰市卫生健康局进行资格复审,并填写《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资格复审审核考生是否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具体条件,凡不具备招聘条件中的任何一项或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材料的,即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考察、聘用资格。
(六)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禄丰市卫生健康局及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定点医疗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察
资格复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阶段,考察由禄丰市卫生健康局会同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进行考察,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在考察过程中有违纪违法记录或正在接受审查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八)递补
考生因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造成岗位缺额的,由招聘单位根据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1次,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再递补。
(九)拟聘公示及聘用手续办理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相关程序经市人社部门初审备案后报州人社部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1.根据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有关规定,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期转正,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试用期间及转正后工资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为8年(含3年规培期,已取得规培合格证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合同期内,因考生自身原因未履行满约定服务期限的,须承担违约责任。
七、纪律要求
(一)招聘考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2023年全市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工作的领导,邀请禄丰市委保密局和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二)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将其记录在案,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严格遵守回避规定,考官与报考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及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情形,须实行回避。
(四)参与考试考核工作的人员,在结果公示前,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考试考核相关信息,不记录、传播、泄露考试考核内容。
(五)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做好保密工作,签订保密承诺书,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按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严肃处理。
凡通过公告、电话或当面告知等方式通知的事项,报考人员不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咨询监督电话:0878-4122696(禄丰市卫生健康局)
0878-4127878(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8-3389685(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禄丰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