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费用
经院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临床医学专业专科层次学员,在校期间按院校相关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财政按每人2.6万元标准予以补助。
经院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本科层次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员,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财政按每人4.6万元标准给予补助,护理专业学员按每人3.5万元标准给予补助。
定向培养生取得毕业证书分配到岗时补助总额的40%,完成规范化培训、正式到岗服务并取得执业资格后,补助剩余60%部分,具体按签订的协议执行。定向培养生享受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委托培养学生学校毕业后即回培养地工作,不得为就读高一级学历而延期学业。
其他事项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考生可到龙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咨询电话: 7262763、 726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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