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徽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招聘12人

发布时间: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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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协调应变能力、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及潜能等,满分100分。专业测试实施方案(公告)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徽局制定并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网站公布。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最低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该岗位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垂直管理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要求进行发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徽局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九、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徽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网站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二、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徽局负责解释。
 
  (二)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0551-65164161(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徽局人事处)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考务咨询电话:0551-63457903(省人事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0551-65135823(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徽局机关纪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徽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招聘岗位表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徽局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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