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和综合评价
在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根据报考人员简历、在校奖惩、问答表现等情况,结合报考岗位特点,对报考人员进行综合评价,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2:1的竞争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招聘岗位拟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综合评价分数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在“大连市西岗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学校”公众号公布。
综合评价分数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面试环节。当同一岗位的报考合格人数或综合评价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规定竞争比例时,取消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并通知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进行岗位调整。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调整到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他岗位,对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四)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应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素养、教学过程与方法、从教潜能、职业道德、职业精神等。具体时间、工作要求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名单在“大连市西岗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学校”公众号公布。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当面试成绩相同时,按照综合评价分数从高至低确定。综合评价分数仍然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
(五)签订就业协议
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当场签订就业协议,无法提供就业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空岗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就业协议签订后,用人单位和个人均要严格履行相关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按协议约定执行,因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解约除外。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招聘进展情况确定考察和体检时间,考察内容包括查阅档案、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需要复检的,应在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间和复检医院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确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报考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对于在考察和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招聘或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在“大连市西岗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学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发布公告的第二天算起)。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后,完备用人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服务期限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六、特别提示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聘用后,由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分配具体单位和安排工作岗位。
3.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聘用)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收费、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七、政策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411-83689327
咨询时间:2023年3月23日-31日(工作日)
9:00-11:00、13:00-16:00
大连市西岗区教育局
大连市西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