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凡发现报名者与招聘专业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如在上岗后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
2016年7月26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3:00 至6: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考试
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满分100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务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安排。
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河南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河南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辉县市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仍在职的大学生村干部或参加河南省“三支一扶”计划在辉县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符合多个条件者,最多加10分。
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专业岗位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方式是讲一节微型课,时间15分钟(幼儿园岗位试讲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具体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安排。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 0373-6233226
市教育局 0373-6209106
监督电话: 0373-6209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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