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其中,综合成绩并列最后一名的,取面试成绩高的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应聘资格,不再递补。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结论分合格与不合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由项城一高组织考察。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等进行考察,对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不再递补。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项城市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合格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七)岗前培训
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毕业后应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档案等材料按通知时间报到,参加岗前培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高中教师为合同制管理,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与项城市教体局所属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一年),以后每三年续签一次合同。由教体局按照核定的岗位进行统一分配。项城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聘用的前三年,硕士研究生由“项城一高引进人才、留住人才项目”专项基金拨付,给予每月每人一定数额的人才补贴。入职当年一次性发放安家费3万元。
五、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相关部门的监督。纪检、教体局、人社局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