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先进行等额考察。如1个招聘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面试)。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莱西政务网(http://www.laixi.gov.cn/xwzx_16/ztlm_16/rsxx_16/wsjkxtzpxx_16/)“卫生健康系统招聘信息”专栏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事业编制拟聘用人员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自主选择(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聘用单位,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由应聘人员与聘用单位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控制总量拟聘用人员由莱西市卫生健康局发放《公立医院招聘人员通知书》,由应聘人员与聘用单位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公立医院、事业单位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续签合同,不合格者予以解聘。除试用期不合格被解聘者外,受聘人员在莱西市服务期限(含试用期)不得少于5年,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相关待遇
控制总量聘用人员与公立医院原有事业编制人员纳入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范围,按照《青岛市公立医院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公立医院纳入人员控制总量范围的人员在岗位聘用、职称评定等方面实行统一的人事管理制度。公立医院纳入人员控制总量范围人员的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等构成,发放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公立医院纳入人员控制总量范围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
监督咨询电话:
莱西市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0532-58562989
莱西市卫生健康局招聘工作电子邮箱:lxwjjzgk@qd.shandong.cn
监督电话:0532-88408111
请在工作日8:30-11:30,14:00-17:00拨打以上电话m.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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