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和考察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实施。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和考察的,视作放弃,不再替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玉环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举报或举报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可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1.工作经历年限、户籍落户、学历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底,2023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证书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底。
2.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早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3.玉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玉环市卫生健康局网为本次考试信息的指定发布媒体。
4.国外学历在报名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持浙江省外高、中级职称证书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及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公布文件,按调入人员技术资格审定管理权限初审后确认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5.聘用人员要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确难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护理专业受聘人员1周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一律予以解聘;除护理专业外的受聘人员,市级医疗单位3周年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受聘人员5周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或初级职称的,一律予以解聘。
在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办理聘(录)用手续时,未推行户籍改革地区原户籍在农村的农业户口须办理为非农业户籍,已推行户籍改革的应变更户籍服务处所或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等相关信息。
6.聘用人员在录用单位服务年限要6年及以上(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才允许调动。
7.考试违纪人员按最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8.本次招聘的玉环市人民医院健共体集团总院实行报备员额制。
9.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并5年内不得录用。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6-87236010,联系人杨老师。
监督电话:0576-87210051、0576-87228133。
玉环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