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结果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并在榆林教育信息网上予以公示。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者,根据岗位聘用数量和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
评分规则
按笔试、面试成绩5:5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总成绩×50%)。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岗位平均分、加权系数、加权后面试成绩、折算后笔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不进行四舍五入)。
小学语文面试成绩加权平均法计算办法为:所有参加语文面试考生有效原始面试成绩的总平均分,分别除以语文面试考场考生面试原始成绩的平均分,求得各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用各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分别乘以本考场考生的原始面试成绩,所得结果即为加权后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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