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将通过“综合素质考评+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确定签约对象。
1.综合素质考评:招聘单位根据对符合条件应聘人员的基层适应能力、职业规划以及学历层次、学业成绩、社会实践、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技能特长、荣誉获奖等因素,结合所在学校对综合表现的评价或推荐意见,进行综合素质考评,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人员。综合素质考评满分为100分,具体考评内容见附件2。
2.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着重考查应聘人员的表达能力、性格特质、基层发展潜能和专业素养。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具体时间、地点短信或电话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的,视为放弃面试(专业能力测试)资格。
(四)签约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综合素质考评分×40%+面试(专业能力测试)分×60%,保留二位小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对象,并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否则视作自动放弃签约资格。
(五)体检、考察
完成签约对象入围体检,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入围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按有关程序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执行。按照《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141号)要求,查询入围考察对象的社会信用记录。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六)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考察择优确定的拟聘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及相应的学位证书,如不能按期取得相关证书者原则上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聘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是否递补,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五、其他事项
(一)受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内管理,执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5年。人员聘用后,须在本县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本次招聘专业要求参照《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进行资格审查。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
(三)为保证引才质量,根据报名情况、生源质量等情况,将调整或取消招聘计划。
(四)本次招聘有关事宜由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共同解释。
咨询电话:
开化县金保信息管理中心0570-6523295
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570-6526549
开化县市政园林所0570-6529753
开化传媒集团0570-6521152
开化县教育局0570-6012795、6013538
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0日
开化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