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和政审
拟录用人员需于入职前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并到医院进行入职体检。
(四)决定聘用
根据体检和政审情况,经镇党委审批决定录用人员,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四、其他说明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且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港澳台学习和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本公告由中山市南头镇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关于招聘的相关问题,请在工作日的9:00—12:00、14:30—17:30拨打电话0760-23380769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