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体检
1、考察人选由海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海港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考察,通过核查档案、外调等方式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2、考察人选由海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海港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确定。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的不予录用。
3、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示
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海港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暂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政策咨询电话:
0335-3554803 0335-355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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