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核前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福建省幼儿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2.未按时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拟聘人员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长安路89号
邮编:350007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91-88064912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和我校共同组织实施。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省教育厅人事处、校纪委办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7091532(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
0591-87091212(福建省教育厅人事处)
0591-83457935(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4月14日
福建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