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市娄星区事业单位2023年引进人才10人

发布时间: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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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造成引进计划出现空缺时,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察对象。每个岗位递补总次数不得超过1次。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娄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对有实名举报且经查实不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娄底市娄星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区委编委研究办理入编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相关规定确定,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该岗位不递补。引进人员工作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对2023届普通硕士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硕士应届毕业生,可先签定就业意向协议书,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等岗位规定的资格证书后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未能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其中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以及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岗位规定资格证书的,将按规定无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五、引进待遇

根据《关于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推进全省人才副中心城市建设的若干措施》(“娄星人才新政24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生活补贴。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服务期协议,引进的人才除享受事业单位正常的工资福利外,还享受区财政给予的生活补贴,标准为: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每人每年发放8.6万元(含购房补贴);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每人每年发放1.8万元。发放期限为5年。

(二)安家补贴。对引进人才实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生活补贴挂钩,5年服务期满后进行评估,对表现特别优秀的给予5-20万元安家补贴。

(三)职称评聘。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特设岗位,首次聘用的,不受用人单位专业技术职称结构比例的限制,保留其原专业技术职称工资待遇,任职资格连续计算。符合初任条件的,可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优先办理初任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对事业单位引进的特别优秀且贡献突出的高层次人才,申请高级职称评审职数,可按政策由人社部门破格申报至省人社厅进行审核评审。对聘期内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年度考核结果优秀等次2次及以上且聘期考核为优秀的,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才库,优先提拔使用。

(四)其他保障。非娄星区户籍、在娄星无固定住所的毕业两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来娄星参加报名、面试、体检的,可以申请免费入住娄星青年人才驿站,每人每年最长不超过3日,申请咨询电话:0738-8283980。

六、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引进人才工作在娄底市娄星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七、纪律要求

(一)公开引进过程中如有相关通知(公告)、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娄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并对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在引才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八、本公告由娄底市娄星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0738-8211709(工作时间)

娄底市娄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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