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动
1.根据考察结果,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将考察有关材料、《纳雍县2023年公开考调县直部门工作人员考察调动审批表》《纳雍县2023年公开考调县直部门工作人员征求意见函》等统一送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程序行文调动。
2.调动后根据考调单位职称岗位空岗情况进行重新聘用,签订聘用合同。
3.报考事业单位的,考调人员身份是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的,需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
咨询电话:
0857—3531301(中共纳雍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
0857—3531064(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聘用管理股)
监督电话:
0857—3532825(纳雍县纪委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m.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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