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公费师范生承担。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聘用
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县教育和体育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教育主管部门凭就业协议书等原始材料到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公费师范生就业平台完成网上签约。
七、其他
材料审核贯穿选岗就业全过程。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4-8216987
夏津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4月28日
夏津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