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
1.考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参加体检人员须到三甲及以上医院自行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时间另行安排。
补录工作
因体检不合格或者其他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公示和确定招录对象
根据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合格等结果,确定拟招录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招录对象。
录用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本人写出书面总结,由司法局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通过昂仁县司法局党组研究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签一次。
离职
双方签订用人协议后,被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的,应履行以下程序:
1.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申请(试用期需提前3日);
2.未履行相应手续自行离职者,按照《劳动合同》内容追究责任。
注意事项
请考生务必预留2个以上联系电话,并在招考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县司法局在体检、政审和录用等环节将电话告知考生本人相关事项,如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络的,后果自负。
监督举报电话:0892-8312243(县委政法委)m.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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