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市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教人发〔2004〕1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及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不再递补。
(一)经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审定有《招聘简章》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形之一或截止2023年8月31日2023届毕业生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报名时虚构或隐瞒个人工作单位、学历资格、政治面貌等相关身份信息的。
(三)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招聘办在有关媒体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各招聘单位填写《贵州省市州及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三年,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参加同级事业单位考试,其他单位不得以抽调、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咨询电话:0858-3635099;报名咨询时间,工作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相关网站:
盘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panzhou.gov.cn/
盘州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panzhou.pzhl.net/index.phpm.sdsgwy.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