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在建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考察
由建平县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交建平县教育局人事股。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岗位选择
由建平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岗位选择。同一学段相同学科的考生在选择岗位时,按照该学段学科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具体岗位,如面试成绩并列,试讲成绩高者优先。
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建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的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对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将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为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公办高中编制内教师,工资等各项待遇按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公办高中在编教师现行政策执行。
其他
(一)就业协议自双方签订后立即生效,任何一方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若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视为考生违约,就业协议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在体检、考察、岗位选择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未尽事宜由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2023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招聘咨询电话:0421-7821310m.sdsgwy.com
朝阳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