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
(八)签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核准。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按照相关规定,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实施聘用管理,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劳动)合同期限内。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有关事宜
保密、监督等事项: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教代会执委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本《公告》由安徽建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551-63828027
邮箱地址:rcyj@ahjzu.edu.cn
监督电话:0551-63828080
邮政编码:230601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292号
安徽建筑大学
2023年6月1日
安徽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