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纳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锦州市古塔区教育局、锦州市古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在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和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政府网(www.jzgtq.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在古塔区教育系统最低工作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应聘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及最新版本的指导目录。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锦州市古塔区教育局和锦州市古塔区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416—3688648报名期间咨询时间段:9:00-11:3013:30-16:00
2023年锦州市古塔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计划信息表
锦州市古塔区教育局
锦州市古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日
古塔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