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科体局负责组织实施,在具有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职位及名额,按照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考试成绩相同的,以学历高的优先;学历相同的,以专业为学前教育的优先;专业相同的,以学位优先)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邻水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布。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复检及递补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以当日当场复核结果为准。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人员及体检具体事项在邻水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布。
五、考核
考核工作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科体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的具体内容、标准、程序和纪律等参照《广安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广安人社发〔2013〕154号)执行。同时,复核考核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邻水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七、岗前培训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参加由县教科体局组织的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合格的,列为聘用人员;岗前培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岗前培训不合格所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在聘用环节和试用期内,因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0826-3232793县教科体局信访监督股
咨询电话:0826-3222151县教科体局人事股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科体局负责解释。
(二)本公告在邻水县人民政府官网、“邻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