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由灌南县统计局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对考察对象从德、能、勤、绩以及与报名资格中明确的有关条件是否相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评价。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缺额的可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核准聘用后不再递补。
公示
灌南县统计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的人员名单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投诉举报,将及时核查处理。举报电话:0518-83968833。
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人员,灌南县统计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薪酬待遇按照招聘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执行标准发放,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根据工作需要,录用考生需服从招聘单位统一调配。
政策咨询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南县统计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8-83968600。
连云港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