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报考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六、招聘工作咨询、监督电话
(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溧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7207026
2023年南京溧水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社区(村)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社保员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溧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1日

